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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培训班录取名单?足协新一届执委会名单公布

来源:24直播网

一、足协新任执委会成员背景

1.足协新任执委会成员的背景各异。王霜和郑智作为杰出的足球运动员,以及其他成员如刘军、刘彤、王强、赵亮、许国勋、张绝拍亚东,他们分别来自北京足协、江苏足协、广东足协、深圳足协、广东省体育局和浙江省体育局,张朝夕则来自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2.阿地力江·吾守尔,来自新疆喀什的基层青训足球教练;籍强来自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肖芸是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的导师;董剑辉则是大连东北路小学校的校长。

3.党委副书记袁永清被任命为新一届协会秘书长。同时,杨旭(手曲棒垒中心副主任)、孙雯(现任中国足协副主席)、许基仁(上届中国足协执委、协会新闻委员会主任、媒体人)均当选为新一届协会副主席。

4.网友对足协成员变动的解读指出,中国足协领导层经历巨大变革,上届七人领导班子中仅保留孙雯一人。执委会成员从35人减少至20人,这预示着中国足球在整体方向和发展进程上可能出现重大调整。这次改革将对未来中国足球产生深远影响。

5.新一届执委会的成员几乎全部为“体制内人士”,这反映出过去中国足球发展中监管不力,与政府和现行社会管理体系存在脱离。未来,中国足球的发展需要重新融入国家和社会管理体系,政府需对足球实施全面监管。市场力量虽不可或缺,但单靠市场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中国足球需要政府支持以应对新挑战。

6.在足球职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中,中国足球面临诸多新问题。

二、中国足协执委权利大吗

中国足协执委权利大。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足协执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执委会体现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地方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21人组成。执委会成员包括: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执委。我国足协除了1位主席和3位副主席之外,还有32位执行委员,这里就有很多人纳闷了,这么多执行委员,他们都是干嘛的,其实执行委员就是保障团队运行的部门,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工作。

三、中国足协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团体的正式名称为:中国足球协会,简称为:中国足协。英文名称为: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FA。第二条依据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体育法》和《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以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制订。第三条性质一、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二、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三、中国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第四条任务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国际足球联合会、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中国参与国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第五条宗旨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二、遵守国际足球联合会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三、团结全国足球工作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四、加强本会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会员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及其它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五、积极参加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亚洲足球联合会的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国家和地区足球协会、俱乐部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第六条住所中国足球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职责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协会工作。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级国家队。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五、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六、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攻关,探索训练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七、制定足球场地标准,指导足球场地建设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开发,提高全国足球场地和器材水平。八、开展国际及地区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九、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十、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一、单位会员。二、个人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的必备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足球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单位会员申请会员资格及入会(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改革重点地区或城市的足球协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的足球协会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足球运动组织,可以申请会员资格并加入本会。加入本会必须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保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并附有在当地民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二)申请时必须提交其协会章程。该章程应表明承认本会章程并包括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强制性内容。(三)申请时必须提交一份在其管理范围内的足球组织、运动设施等相关详细情况材料。(四)本会接到申请后,经主席会议审查,可批准其会员资格并成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预备期满,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吸收其为正式会员。该单位会员称为“会员协会”。上述各地区和系统内,只能有一个协会得到本会承认。预备会员除没有表决权以外,享有与正式会员其它同等权利和义务。(五)单位会员自获得会员之日起,在三十天内缴纳本年度会费。二、个人会员入会经本会会员协会或主席会议提出,并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可以接受对中国足球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本会荣誉个人会员。荣誉个人会员可列席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二、按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提出代表大会讨论议题的建议;四、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的权利;五、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七、单位会员对本行政区划内的所有足球事务具有管理权和监管权,包括对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行使管理、注册、监督和处罚的权力;八、在保证不与本会组织的活动发生任何冲突的前提下,单位会员享有在本行政区划内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各项足球活动的权利;九、参加中国足协的援助和发展计划;十、行使本章程和其他规程规定的各种权利;十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行使以上权利必须服从本章程和适用规程的规定。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个人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竞赛和各项活动;四、遵守“比赛规则”;五、维护俱乐部权益,支持俱乐部工作,为加强俱乐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六、加强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各类足球组织(包括球迷组织)管理,营造良好足球氛围,促进本地区足球文化建设;七、积极开展青少年和女子足球运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八、管理、教育、培训本行政区划内的教练员、裁判员和足球从业人员;九、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一、按时缴纳会费;十二、承担本章程和其他规程所产生的各项义务。任何会员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根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三条会员退出一、会员协会要求退出,须先解决与本会及其他会员协会之间的财务问题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经本会执行委员会批准,退会方可成立。二、会员协会退会一经获得批准,即失去在本会享有的一切权利。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丧失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协会将丧失会员资格:一、未向本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二、严重违背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三、给本会或会员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四、会员协会在其所管辖的地区或系统内丧失真正的代表地位;五、会员协会未按时注册或实际上已经解体或破产。第十五条中国足球协会不得以种族、民族、宗教和其它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会员组织和个人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主席;三、表决通过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四、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一、会员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接到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协会书面要求或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在三个月内举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三、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秘书长应以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一个月,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四、各位代表、会员协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提案,须于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寄给秘书长。只有如期寄到,并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和问题,才可在大会进行讨论。五、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时间、日程,应于十五天前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十五天,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六、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职务代表制”和“单位代表制”:(一)本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司库、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被选举权;(二)会员协会可派两名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但只有一票表决权。二、全国甲级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代表名单由主席会议审定。三、各会员协会的代表名单,须于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天之前书面提交秘书长,同时注明有表决权的代表,如该代表缺席,则按名单顺序递补。四、只有拥有表决权的代表有权决定付诸表决的事宜。五、一名代表不能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表或单位进行表决。六、不得以信函或代理人的方式投票。七、大会代表必须是其所代表的会员协会或单位的正式成员。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议程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主席致词;(二)指定监票人;(三)大会工作报告;(四)审议修改章程;(五)审议会议代表、会员协会所提议案;(六)选举或罢免本会负责人。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除规定的会议议程外,其他事项不予讨论。第二十条修改章程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或修改章程。二、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由主席会议、执行委员会、或三个以上会员协会提出,方可提交大会讨论。三、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二十一条本会负责人一、本会负责人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司库一人。上述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主席人选在充分民主协商后,由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三、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由主席提名,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秘书长、司库可由副主席兼任。四、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五、如主席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或第一副主席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主席为止。六、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七、主席在表决票数相等时,拥有一票决定权。八、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二条执行委员会一、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二、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组成,其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提议选举或罢免主席;(三)决定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三、执行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增加,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执行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经主席会议同意,执委可书面授权非执委行使其权利。第二十三条主席会议一、主席会议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本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二、主席会议由主席指定的若干副主席和秘书长、司库组成。其主要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批准有关足球业务的各项计划、方针、政策;(八)批准各级国家队主教练和教练班子人选名单;(九)决定其它重要事项。三、主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增加。四、主席会议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主席会议批准。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执行执行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决定; 2、执行各专项委员会的决定; 3、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处理本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5、管理本会财务; 6、本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四条主席职权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五条秘书长职权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主席会议的决定;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决定;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六条专项委员会一、专项委员会是本会的职能机构,在本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在本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和处理本会专项事务。二、本会下设超级联赛委员会、甲级联赛委员会、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新闻委员会、教练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场地设施委员会、安保工作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三、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调整或组建新的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规范,并经本会审核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开展工作。四、各专项委员会制订的工作规范应确保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凡加入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服从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五、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制度,由执行委员会确定。六、专项委员会可内设若干工作小组,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内设工作机构,报主席会议批准。七、专项委员会拟订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报主席会议批准执行。八、专项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设秘书长一人,可不设执行秘书。若专项委员会需要增设副主任委员的,须报主席会议批准。除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外,原则上不设常务委员会,确需设立的,须报主席会议批准。九、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本委员会工作,向主席会议汇报工作。十、足球俱乐部在下列专项委员会注册:(一)参加超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超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二)参加甲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甲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三)参加乙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四)参加室内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室内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五)参加各级女子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女子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处罚范围和原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精神,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赌球、打假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服用兴奋剂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体育道德的行为,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二、除开除会员及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行使的处分权力的范围外,凡单位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均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的处罚。该处罚可持续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如延长这一处罚,必须在得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票支持的情况下方能生效。三、暂停会员资格,包括停止该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直至解除处罚为止。四、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协会及其所属或注册俱乐部均不得组织或参加比赛、交流。除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另有决定。五、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主办的正式比赛的会员或注册俱乐部,将被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注册资格。第二十八条处罚种类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罚款;四、停赛;五、禁赛;六、禁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七、限制从事足球活动;八、扣分;九、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十、取消比赛资格;十一、取消公开比赛资格;十二、取消主场比赛资格;十三、取消主办或承办比赛资格;十四、取消转会资格;十五、降级;十六、取消注册资格;十七、其他处罚。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会财务预算为期一年;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三十条本会主要经费来源一、会费、注册费;二、捐赠;三、财政补助收入;四、比赛收入;五、门票分成收入;六、出售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七、广告赞助收入;八、体育技术服务收入;九、体育业务相关收入;十、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转让及其他派生收入;十一、其他体育事业收入;十二、利息收入;十三、足球联赛彩票收入;十四、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各种比赛支出、集训支出、各类人员培训、青少年发展、女子足球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本会办公及其它合理支出。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代表大会、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相关机构的监督。代表大会可指定审计师事务所审查中国足协账目。财务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定。第三十五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让、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各会员协会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按标准缴纳年度会费;任何会员协会截止当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缴纳会费,又不能提出可被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接受的理由,将被暂停参加比赛的资格,直至缴纳会费为止。第三十九条举办下述比赛的会员协会或俱乐部,均应以比赛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十向本会缴纳比赛分成收入:一、国际足联界定的国际比赛,即两个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二、一个国家或地区A队,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本会注册俱乐部或会员协会所辖足球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三、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比赛。四、会员协会所辖区域内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其它国家(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双边和多边比赛。五、本会注册俱乐部之间的比赛,包括在全国正式比赛中的比赛场次。上述比赛不包括本会与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签有特殊协议的比赛。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业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足球事业。

第八章职业足球俱乐部

第四十五条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性质职业足球俱乐部是在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以市场运作为手段,以提高中国足球水平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第四十六条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权利一、选派代表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二、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会议,并付诸表决事宜;三、对联赛工作具有建议权;四、享有申诉权;五、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和其他足球活动的权利;六、获得联赛收入的分配;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七条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义务一、承认并严格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二、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支持各级国家队;三、遵守并执行本会各相关专项委员会的决议和规章制度;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包括指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五、维护联赛声誉,不得参与赌球、打假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对上述行为有举报义务;六、营造良好足球环境,创建优秀足球文化;七、按时缴纳会费;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八条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一、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必须获得本会会员协会承认,并在其注册,且隶属于会员协会。俱乐部必须接受本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会员协会的章程应明确俱乐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双重注册管理。即在本俱乐部所在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三、职业足球俱乐部确保认真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违反这些规定,本会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四、任何情况下为确保比赛的完整和公平性不受到破坏,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能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同时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拥有一家以上俱乐部的股权或对一家以上俱乐部的决策足以产生重大影响,违者将受到本会的严厉处罚。

第九章赛事及比赛规则

第四十九条赛事权利一、根据《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本会为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是本会管辖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如徽章和版权等。二、本会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使用赛事权利:独自使用赛事权利;同第三方合作使用;完全通过第三方来行使权利。三、本会会员协会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四、本会保障和维护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在组织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资源权利,保障和维护俱乐部自身拥有及参加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资源权利。第五十条比赛管理一、本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足球比赛实行分级管理。二、全国各级正式比赛、国家队参加的公开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委托本会承办的比赛,由本会直接管理。三、本会会员协会所辖区内各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不同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四、未经本会批准,不得成立跨地区联赛组织或俱乐部联合体。第五十一条比赛申报一、凡属《国际足联章程》、《亚足联章程》规定必须申报的比赛,由本会申报。二、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双边成年比赛,必须提前四十八小时向本会备案。三、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多边成年比赛,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必须提前一周向本会申请报批。

四、足协新一届执委会名单公布

足协新任执委会成员有王强、王霜(女)、刘军、刘彤、徐国勋、徐积仁、孙雯(女)、杨旭、肖云(女)、宋凯、张亚东、张朝夕、阿迪力江、郑支、赵亮、刘毅(女)、袁永清、徐佳丽、董建辉(女)、季强。

1、王霜

王霜,1995年1月23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足球运动员,场上司职中场、前锋,效力于NWSL路易斯维尔竞技女足。

2、郑智

郑智,1980年8月20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中国足球运动员,司职中场,现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助教。

3、宋凯

宋凯,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讲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足球协会主席。

4、阿迪力江

阿迪力江·吾守尔,现任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5、王强

1987年10月3日出生,中国足球运动员,司职中场,现效力于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

6、刘彤

刘彤,男,汉族,1967年4月生,山东济南人,2010年11月加入民盟,1989年7月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管理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五、中国足球协会的理事成员

1955年第一届

1955年中国足球协会成立

主席:黄中

1964年第二届

1964年经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批准,

足协负责人为:

主席:黄中

副主席;李文耀、李凤楼、张联华、张之愧、赵东凡、赵希

武、纪裴万、鲁挺

秘书长:柯轮

1979年第三届

主席:李凤楼

副主席:王伯清、王维屏、孙凯风、年维泗等16人

1985年11月,经国家体委批准成立全国足球领导小组。

组长:袁伟民

副组长:陈家亮、年维泗

办公室主任:杨秀武

副主任:孙宝荣

1986年第四届

主席:袁伟民

1989年第五届

主席:年维泗

专职副主席:孙宝荣、杨秀武秘书长:杨秀武

1992年第六届

主席:袁伟民专职副主席:王俊生、许敬、孙宝荣、杨秀武秘书长:王俊生

1996年第七届

1996年12月中国足协选举产生职业化以来新一届领导人主席:袁伟民专职副主席:王俊生

秘书长:王俊生

2000年4月25日,国家体局总局调整足协领导班子主席:袁伟民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阎世铎党委书记:王俊生

2000年7月,阎世铎被正式任命为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2005年2月17日,阎世铎被免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职务;谢亚龙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9谢亚龙被免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职务;南勇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1月22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崔大林在会上宣布,原水上中心主任韦迪担任足管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同时免去南勇与杨一民在中国足协的一切职务。2013年1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在东玖大厦召开内部会议,会上体育总局人事司正式宣布张剑出任足管中心主任,魏吉祥任党委书记。原中心主任韦迪转岗,正式出任汽摩中心主任;薛立则调任体育文化发展中心,担任党委书记一职。

2014年1月21日,第十届足代会在香河进行。会议中首先选举出了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成员,蔡振华、张剑、张吉龙领衔,还有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之后,执委会进行第一次会议,确定蔡振华出任足协主席,年维泗、王健林担任中国足协顾问,张剑领衔7大副主席。

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领导机构组成名单:顾问:年维泗、王健林;主席:蔡振华;常务副主席:张剑;副主席:王登峰、魏吉祥、于洪臣、林晓华、张吉龙、容志行;秘书长:张剑(兼任)。

2015年12月16日,中国足协的副主席将从4人缩减为3人,于洪臣和林晓华将不再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改为担任足协专职执委,并提名由现中国足协执委李毓毅担任副主席。

2016年2月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之后,中国足协的领导层暂时没有变动,具体架构则将进行调整。蔡振华依然是中国足协主席,他是在2014年当选的,任期到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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