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职业足球发展趋势
2019年10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宣布退出中超公司,不再拥有中超公司股权,只对重大决定拥有一票否决权,中超联赛将完全由职业联盟管理。
中国足球要改革,“职业化”是必由之路,由各主要职业足球俱乐部组成的职业联盟,懂专业也懂市场,可谓最知水深水浅之处,也最明白对症下药。在这方面,职业联盟必有作为,值得期待。
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商业化历程
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简称“中超”,开始于2004年,前身为1989年成立的中国足球甲A联赛,由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是中国大陆最高级别的职业体育赛事,也是全亚洲最具竞争力、平均上座率最高的足球联赛之一。
在过去15年中,中超联赛逐步商业化、市场化,在媒体版权销售、门票销售、赞助收入、衍生品开发以及整体社会影响力均为国内领先赛事,被视为“中国体育赛事第一IP”。
早期阶段(2004-2009年):2004年,中国足球协会在总结中国十年职业足球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职业足球竞赛水平和品牌,正式推出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即中超联赛。成立之初的中超联赛由中国足协管理,行政管制较为严重。
成立元年,发生了G7革命,7家足球俱乐部向足协要求“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要求足协放开对中超联赛的行政监管。
2006年,中国足球协会与所有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共同出资成立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的中超公司36%的股权由中国足协持有,16家俱乐部各持有4%的股权,足协对中超公司具有控制权,足协和体育总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国足协受控于国家体育总局,所以实际上中超公司间接听从国家体育总局管理。
商业化起步阶段(2009-2014年):2009年,中国足球打黑行为和中超联赛内部腐败让中超品牌风雨飘摇。2010年,恒大加入中超联赛,中国足球进入金元时代。2012年,中超联赛16支球队单季投入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商业化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以来):2014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获得中超联赛3年独家冠名权。2015年,中超联赛在冬季和夏季的援引投入排世界第二,仅次于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2016年,体奥动力以80亿元购买中超联赛未来五年全媒体版权,中超联赛在巴西、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实现转播。
中超15年快速发展,目前拥有20多家合作伙伴,实现全球化转播。中超逐步加快商业化步伐,目前海外转播平台增加到20多个,覆盖范围达到96个国家和地区,耐克、嘉士伯、中国平安等20+企业先后成为中超的赞助商或合作伙伴。
中超联赛认可度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中超联赛国内认可度和影响力持续增强。中超联赛15年内共举办6708场比赛,覆盖全国20个省份与直辖市。中超联赛现场每场观赛人数由2004年1.1万人增长到2018年2.4万人,增长超过两倍,比赛转播累计收视人次从2007年1.4亿增长到2018年6.8亿,新媒体成为重要收视媒介。
中超联赛俱乐部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持续提升。德勤《2018年中超联赛商业价值白皮书》数据显示,2013-2018年内共有9支不同的中超俱乐部入围亚冠,在亚冠赛场中的整体成绩较之前也有所提升;最近三届世界杯中,共有18位球员入选,入选人员增长迅速。
中超联赛拥有众多海外媒体,海外转播机构覆盖全球96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与英超联赛、西甲联盟等全球顶级赛事建立深入合作,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
足协退出中超公司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2019年10月16日上午,中国足球协会宣布退出中超公司,不再拥有中超公司股权,只对重大决定拥有一票否决权,中超联赛将完全由职业联盟管理。
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对此表示:“足协只对重大决定拥有一票否决权,全力支持职业联盟的发展。足协将充分放权信任市场,足协不会持有职业联盟的股份也不会参与联盟的日常运营,中超公司管理权、经营权和权益分配权交给职业联盟。”。
足球职业联盟16家俱乐部分别为重庆当代力帆、北京人和、贵州恒丰、长春亚泰、河南建业、北京中赫国安、山东鲁能、天津天海、上海绿地申花、河北华夏幸福、广州恒大淘宝、天津泰达、上海上港、江苏苏宁、广州富力、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
中国足球协会原来持有中超公司36%股份,16家中超俱乐部各持有4%股份,足协既是中超公司的控股股东又是管理者。职业联盟成立后,足协不再持有中超公司股份,由职业联盟完全持有,实现了16家中超俱乐部的自治管理。
中国足协宣布放弃中超股份,这样的后撤,是给市场力量让位。这意味着“管办分离”在中国足球最核心的部位有了实质性进展,让中超在市场上冲锋陷阵,协会则做好服务,两者的关系才能真正理顺。
中国足球要改革,“职业化”是必由之路,而最“职业”的行为其实就是放开手脚、直面市场,在市场上淬炼筋骨,让市场评判价值。由各主要职业足球俱乐部组成的职业联盟,懂专业也懂市场,可谓最知水深水浅之处,也最明白对症下药。在这方面,职业联盟必有作为,值得期待。
应该看到,在足球领域“管办分离”,充分相信市场机制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是大势所趋。此番足协退股、放手,让人看到了中国足球深化改革的决心。足球发展没有捷径,必须按照规律办事。成立职业联盟,科学化决策、职业化运转、企业化运营,是引领目前处于困境中的中国足球走向正轨的必由之路。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全球足球产业商业价值与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二、为什么足球职业联盟迟迟难成立
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7年初,10个月时间里,“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以下简称职业联盟)筹备成立一事一拖再拖,迟迟未有进展,引发上级不满。2016年底,2016年10月才上任的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做出指示,要求职业联盟必须在3月前挂牌,不过,足协却在2016年最后一天突然放弃此前一直讨论的联盟章程,重新拿出被总局否定的版本,再次引发了怀疑和不满。
苟仲文批足协,应放权
2016年2月19日,足协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为了更好发展职业联赛,与国际足球接轨,在借鉴国外先进足球经验基础上,职业联盟将在近期成立,未来将取代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而且,是和足协平级的一级社团法人组织。
此前,足协上报总局深改小组的计划是在2016年年底前成立职业联盟,但在与俱乐部沟通中,足协始终坚持要对联盟进行督管,要求在主席等职务上拥有人事权,虽然这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国足协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违背,尽管俱乐部不断做出让步,但仍无法达成一致,严重影响了职业联盟的筹备工作,以至于12月要过去了,还是无法按照规定完成注册,为此深改小组提出了意见。
据悉,2016年底,足协向总局领导汇报了中国足球改革各层面的进展情况,在陈述职业联盟筹备情况时,总局局长苟仲文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足协应该放手,让俱乐部成为职业联盟的主体,不该插手俱乐部事务,这是“与改革精神不符”的,并要求务必尽快成立职业联盟,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必须完成职业联盟的章程修订,随后进入注册程序,要求必须在3月挂牌。可以说,总局给足协领导的这份时间表是硬性的。总局还表示,联盟主席不能由足协任命。
接到总局领导的意见后,足协不得不加快了联盟的筹备节奏,直到12月30日,元旦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足协还在召集各俱乐部协商章程的有关细节,争取在3月注册成功,完成挂牌。由于时间紧,职业联盟筹备会将在1月5日再次召开会议,2月召开中超中甲俱乐部全体会议进行研讨,如果通过将进行注册。
足协撤换筹备组组长
必须看到的是,尽管有总局领导督促,但职业联盟要顺利成立还是难以一帆风顺,在思路上,足协和俱乐部还是有分歧,毕竟,在过去10个月的时间里,双方的矛盾可以用“尖锐”来形容,其中唯一的分歧点就是主席如何产生,以至于双方的每一次接触,都充满了火药味。
虽然在总局领导的指示下,足协在随后的会议上态度有了重大转变,但12月31日,态度却再度产生变化,在当天下午的职业联盟联合工作组会议上,足协领导以行政方式,撤换了原筹备工作组组长,而且,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放弃和俱乐部达成共识的谈判基础,即俱乐部版本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案),并拿出了今年被总局否决的章程草案。两个版本的草案差异很大,这就意味着筹备工作组和足协从10月15日开始的谈判工作全部白废,一切又要重新开始。
俱乐部感到非常不解,他们也不知道,职业联盟的成立能否按照时间表如期进行下去。
一位参与其中的内部人士表示,足改中,成立职业联盟被认为是技术上可操作性最强的,毕竟只是足协和常年参加中超中甲联赛的32家俱乐部的事,但如果连职业联盟成立都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其他各项牵扯面更广的改革,更无从谈起,“这是需要正视的”。
章程和主席是分歧
目前,足协和俱乐部未能达成一致的除了章程,就是主席人选的产生,这两点是双方交锋争抢的“战略要地”。
足协版本的章程中,关于授权、主席人选等几个条款,都引发了俱乐部的不满。首先,足协要求职业联盟的联赛和业务开展必须在足协授权下开展,这意味着联盟不再是与足协平级的社团法人单位;其次,足协提出主席人选应由自己提名,而不是按照社团法人单位章程选举产生,这违背了民政部相关的规定;第三,中国足协要审批职业联盟赛事,这更引发了俱乐部的不满,毕竟国家多项文件和规定,都要求取消赛事审批,与国务院的方案也不相符;第四,其他诸如代表人选比例等,都与职业联盟的实际情况有偏差,例如足协提出中超和中甲联赛各占4席,这样的方案,对影响力、市场份额和资金有绝对优势的中超俱乐部不公平,俱乐部据此提出意见,特别是如果按照足协版的章程修改,会带来时间问题,不仅过去10个月时间的工作全部白废,而且这么短时间内完成章程修改也是一项艰苦的工程。
在总局下了死命令1月底必须完成职业联盟筹备工作,时间万分紧迫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居然单方面放弃双方讨论和修改多时、基本达成共识的章程版本,重新抛出一个和俱乐部分歧巨大、严重限制俱乐部权利的版本,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就这么玩下去算了”
一位俱乐部老总向记者表示,“既然是职业联盟,就要由职业俱乐部做主,要成立就要按规定、按原则来”,甚至还有俱乐部消极地认为,“这样的话,还不如不成立,就这么玩下去算了。”俱乐部版的章程,经过俱乐部和足协多次开会讨论,工作组也按照足协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绝大多数俱乐部都进行了盖章确认,推翻重来,浪费了大把时间,俱乐部提出需要捋清责任。
改革方案中,足协和职业联盟是平行的两个独立法人,足协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帮助另外一个法人单位起草章程是不合时宜的。众所周知,无论是公司章程还是社团章程,其核心都是要保护和维护股东或会员的利益,中国足协版的联盟章程,竟然出现了主张和保护中国足协权利、限制俱乐部权利的“奇葩”条款。有俱乐部认为,足协在起草联盟章程的时候,完全存在把自身利益植入职业联盟章程中的可能性。
为响应国务院和总局的精神,现在有关方面必须意识到的是,职业联盟的发起人是32家中超、中甲俱乐部,而不是足协。由足协越俎代庖起草章程,是与《中国足球改革和发展总体方案》第10条,也就是“充分发挥(职业俱乐部)在职业联赛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相悖的,必须制止。
“其实说到底,总局就一个原则,‘足协与总局脱钩,联赛与足协脱管’。”一位俱乐部人士说,“但显然,现在足协不是这么做的,他们还不想放权”。
三、中国足协退出中超公司,取而代之的职业联盟将带来哪些变化
应该算是响应群众的呼声吧。早在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发布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成立足球职业联盟的呼声,但是由于当时的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这个呼声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足球运动的发展会更加的符合市场的规律。“这意味着未来足球职业联赛将有更大的空间灵活发展,也让足球职业联赛未来的市场化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一位足球观察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论是球员的薪资机构还是足球俱乐部在市场运营都会随着市场化而变得更加的灵活。
职业联盟相比现在更具有独立和自治的性质,中国足协将不再持有股份,协会和联盟既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在市场中又有竞争关系,这样更有利于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
联盟的管理将会更加的合理化。对于管理人才的选取将会选择社会最好的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营销人才。联盟领导层将由联盟自己选,经营策略自己决定,总的还说就是可以自己做主了。
“这将是中国足球史上第一个完全没有行业协会参与的、自下而上的行业联盟,肯定会给足球产业带来一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