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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裁判(韩国意大利黑哨主裁判最后结局)

来源:24直播网

一、韩国意大利黑哨主裁判最后结局

韩国意大利黑哨主裁判最后在机场被美国警方逮捕,将面临长达数年的牢狱之灾。

在长达90年的时间里,世界杯已成功举办了21届,在该赛事历史上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可以说是争议最大的一届。那一年是中国唯一一次世界杯之旅,很多球迷依然记忆犹新。

除了国足的表现,韩日世界杯上的黑哨事件也震惊了世人,当时韩国收买了当值主裁,使得判罚尺度严重失衡。最终身为世界三流队的韩国,却接连淘汰了意大利和西班牙挺进世界杯四强,不要脸程度让球迷大开眼界。

荒唐的比赛

那年黑哨事件的主角是来自厄瓜多尔的裁判莫雷诺,他在韩日世界杯上可谓是“一战成名”。1/8决赛韩国对阵意大利,托蒂禁区内被放倒,这是个明显的点球,但是莫雷诺却判罚托蒂假摔并将其罚下。

接着维埃里打入一粒精彩进球,又被莫雷诺强扣越位的帽子。那场比赛韩国人踢起了功夫足球,意大利球员被打得头破血流,莫雷诺却对此视而不见。最终靠裁判荒诞吹罚赢得比赛的韩国,也被全世界球迷唾弃谩骂,莫雷诺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二、裁判吹黑哨会被处理吗

法律分析:黑哨是指任何体育运动中的裁判的违反公平性原则的一种行为。足球裁判员作为中国足协委派的人员执法裁判足球比赛是否能够构成中国刑法中的受贿罪的主体关键还是看他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是否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在讨论上述问题是关键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第一,作为足球裁判的注册管理机关的中国足球协会究竟应当是个什么样的机构;第二,足球裁判员执法裁判比赛的行为究竟一个什么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原中国足坛第一裁判“金哨”陆俊现状如何

虽然运动场上的运动员是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体育裁判其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中的一些人不仅获得了裁判的认可证书,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获得了国际认可。陆俊曾经是中国足坛的金牌裁判,丰富的经验和公正的裁决标准,让球员和球迷都很尊敬他。

然而,陆俊并不总是处于巅峰,很快就衰落了。对于中国足球乃至世界足球来说,“黑哨”现象屡禁不止。禁不住金钱诱惑的裁判与球队、俱乐部勾结,影响足球比赛的公平性。但是,陆俊没有陷入这种诱惑,最后被大家谴责,甚至锒铛入狱,形象一落千丈!

说到中国足球,很多人都在哭,各种乌龙球不断出现,让国足一度成为国际笑柄,技战术差距始终难以填补。在A-A时代之前,中国国足在亚洲,还处于领先地位,国足很无聊。这种现象与黑哨有很大的关系尽管有很多老师和朋友帮助他成长,但陆俊的专业能力在中国司法界仍然处于顶尖水平,不能因为后来出了事就得到认可。

1994年,甲A职业化的第一年,陆俊担任裁判执法了8场比赛,之后一直延续到2004年。在此期间,陆俊执行了158级和12中超比赛。算上全运会、足协杯等比赛,陆俊执法比赛总数绝对超过200场,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平时,陆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饮食作息都按照职业球员的规范来控制。

其实裁判在比赛中的体能消耗并不比选手少多少。陆俊挂上哨子的时候已经45岁了,但是他在球场上看不到任何身体问题。虽然运动场上的运动员是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体育裁判其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中的一些人不仅获得了裁判的认可证书,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获得了国际认可。

四、中国足球史上因“黒哨”被判刑的第一人是谁

2003年,被称为“中国第一黑哨”的龚建平,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这是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例。

姓名:龚建平

性别:男

英文名:jianpinggong

出生年月:1960.07

身高:184cm

体重:79kg

国籍:中国

籍贯:北京

项目:足球

位置:裁判

职务: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1982年开始从事裁判

2001年报批为国际裁

龚建平案

【罪名】:受贿罪

【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其中,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天津立飞的比赛前,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厦门红狮比赛前,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其利用担任裁判员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因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

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战胜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绿城门将高树春在扑到球后把沈晗带倒,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公布了那封神秘的裁判“忏悔信”。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是就是龚建平。这成了中国足坛“反黑”行动扩大化的催化剂。

●2002年1月,在被问及黑哨问题的时候,龚建平说:“今天我拒绝回答,不愿意说,不想说,你也别照了,真的,因为大家没意义,我没什么可说的。”

●2002年2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在京举行的2002年国家级裁判员研讨班上,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与2001年甲级联赛83名裁判相比,2002年入选裁判人数减少了24人,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13日,中新社报道称,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9日,龚建平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宣武区公安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龚案因证据不足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宣武区公安分局进行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2年12月24日,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2月11日,龚建平及其家属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不是原创,网上找的。我自己了解的肯定没有这么清晰这么具体,希望可以望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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