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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著名运动员 都有哪些锒铛入狱了

来源:24直播网

一、中国足球的大黑哨***都有哪些锒铛入狱了

中国足坛黑哨领刑,最高的被判7年,罚金20万。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身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获刑大约8年。他也是反赌中审判亮相的第1名黑哨,也是被宣判的第一人,与其它四不裁判相比,他的涉案金额最高,量刑也是四人中最重的。

黄俊杰认罪态度较好,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念至裁判界素有“南黄北陆”一段时,黄俊杰控制不住情绪,痛哭失声。他只是一名普通工人,通过自己勤奋的努力,成为一名国际级裁判,如今却成为阶下囚。陆俊,原足球裁判,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事实,先后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因为是昔日的金哨陆俊,声名在外,也受到许多人的关注。

犯罪嫌疑人周伟新,职务原足球裁判,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2001年至2005年间,周伟兴利用裁判职务之便,变向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49万元。这也是为谋取主持人力支持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先后进黄俊杰四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35万元,港币10万元。

嫌疑人万大雪,原足球裁判,质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事实,先后收取11次收受贿,共计人民币94万元,预计获刑8年。

这4位曾经代表中国裁判界最高水平的足球裁判,他们有着共同的命运,都是在金钱的影响下沦为黑哨,违法犯罪成为罪人。

中国四大黑哨历历在目,希望裁判们不要重蹈覆辙,为一己之私做出伤害别人伤害中国足球的事情,不要成为了中国足球的罪人。

二、中国足坛出事了

中国足坛赌球事件:

一场境外赌球事件点燃了中国足坛反赌球的导火索,反赌球风暴乍起。

以前辽足球员王鑫为突破口,中国足坛积弊多年的假球、赌球黑幕正在被拉开。

公安部一副局长“卧底”足协10年,司法强势介入足坛的决心已经宣告:中国足球将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重新洗牌。

在中超中甲会议宣布司法机关全面介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后的8个月后,指向利用赌球操纵足球比赛的调查终于获得实质性突破,共约20名涉案嫌犯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2009年4月,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前辽宁足球队队员王鑫因参与赌球在辽宁落网。此后,相继有足球界的“大佬”王珀、原广州市足协秘书长杨旭、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原助理教练丁哲等人被辽宁警方调查。同时被调查的还有3名“中间人”,他们涉嫌的罪名是“商业贿赂”罪。上述几人成为第一批因为参与赌球被刑事拘留的足球界人士。

王鑫等人被拘捕,拉开了中国足坛“扫赌打黑”的序幕。

公安部门对赌球的调查并没有止步于辽宁,迅速延展至山东、武汉、厦门、广州、陕西等数个省、市。包括俱乐部经理、教练、球员、足协官员在内的十多人被警方调查,上百相关人员接受警方询问。

“红色通缉令”揪出赌球第一人

在被抓捕7个月后,王鑫以“足坛赌球第一人”的面目出现在了媒体上。有足球记者推测,王鑫极有可能不是在退役后才开始从事赌球行当的。“在做球员的时候,这小子参与的多场比赛都存在疑点。”

此次王鑫事发,并非在国内联赛中赌球,而是因为2009年年初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向中国公安部发出的一份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的内容显示,2007年,王鑫在新加坡注册辽宁广原足球俱乐部,担任总经理兼领队。2007年3月至11月,王鑫在率领辽宁广原队征战新加坡联赛的过程中,以13万元的贿金,收买自己球队的8名球员。2008年,新加坡司法机关指控王鑫和他球队部分队员涉嫌操纵比赛结果,王鑫以在国内有官司应诉为由回到中国,拒不回新加坡接受审判。新加坡司法机关请求中国公安机关协助抓捕王鑫。

王鑫归案后,辽宁省公安机关并没有将其送回新加坡接受审判,而是作出了对王鑫立案侦查的决定。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在退役后,王鑫除了在新加坡打假球外,在中国内地足球联赛的一些场次中,同样有操纵比赛和赌球的“痕迹”。

到目前为止,警方唯一披露的消息称,在2006赛季中甲第17轮,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对阵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为了稳妥拿到三分,在比赛前出现了幕后交易。

已被刑拘的王鑫后来回忆说,当时任山西陆虎俱乐部总经理的王珀给他打电话,通知他去广州,说丁哲已经联系好了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到广州后杨旭交给他20万元。

拿到钱后,王鑫随后要求队员输球,不仅要输,还要多输,并且设计了以1∶5悬殊比分输球的比赛结果。

比赛当天,王鑫和王珀没有去球赛现场,而是去了东莞进行赌球。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警方已经侦破的几场比赛中,都是“假、赌”结合。假球都是为赌球而产生。“现在国内的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大都已经在赌球集团的控制之下。”

王鑫赌球案的案情不仅惊动辽宁警方,也惊动了公安部。在案件上报后,公安部立即责成辽宁省公安厅全力操办、全国各公安系统积极联动,一场史无前例的中国足坛抓赌行动正式启动。

王珀或引发足坛“地震”

王鑫赌球案,让一个人重新“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里。那就是王鑫在山西陆虎俱乐部任职时的顶头上司——王珀。这个52岁的男人曾经在中国足坛异常活跃,已然消失很久。事实上,即使没有王鑫赌球的事情败露,在警方得到的其他有关赌球的线索中,王珀也被多次提及。

王珀被警方逮捕后,他的斑斑劣迹再次被媒体翻了个底朝天:玩死5支球队,给球员下药,软禁教练,拖欠球员薪酬,被列入中国足协黑名单,足球界“大佬”的称号当之无愧。舆论普遍认为,一旦打开王珀这个缺口,那么中国足坛很可能会经历一次“地震”。

消息人士称,从2003年至2007年,王珀先后入主陕西国力、西藏惠通等6家俱乐部。“正是他肆无忌惮地赌球、打假球,玩死了这几支球队。”

2003年9月21日第16轮甲A联赛素有“西北狼”之称的陕西国力队竟然以1∶5败给四川冠城队。

有知情人士透露,仅此一役,王珀就从澳门庄家处赢得了7000万元,使得此后澳门庄家不敢再开国力盘赌球。当年那支国力队已经保级无望,便在多场关键比赛中涉嫌放水。

王珀被抓后,刘宏伟、阎毅也相继被警方控制。坊间传言,两人被警方控制,均与王珀有着很大关联。甚至有媒体报道称,是王珀“出卖”了这些昔日合作伙伴。

阎毅是王珀的旧部。2004年,阎毅从武汉队转会到陕西国力队,认识了王珀。国力的很多场次王珀为了控制结果,不让江洪上场,而指定阎毅。阎毅与王珀不清不楚的关系,注定王珀落网后,他被抓是“迟早的事”。

相对于阎毅,刘宏伟和王珀的关系疏远得多。刘宏伟被拘,在足球圈外人士看来,多少有点出乎意料。但是,青岛海利丰队在中甲联赛的前几年,屡次在比赛中诡异失利或神秘取胜。

有圈内人士称,是青岛海利丰队与陕西国力队的一场“假球”把刘宏伟拖下了水。

媒体猜测,在中甲联赛的前几年,刘宏伟和王珀之间很可能是“盟友”关系。

王珀建立起的这种“盟友”关系正在被摧毁。随后,将有更多的人被牵扯出来。

足坛扫赌风暴已酝酿近10年

席卷大江南北的中国足坛扫赌打假风暴还在继续。但是,很多球迷在大快人心之余,又担忧这场风暴最终不了了之……当年的“足坛第一黑哨”龚建平被以受贿罪判刑后,那场急风暴雨式的“扫黑风暴”戛然而止。这一次,是否会往日重现?

中国足坛最早的赌球案例可追溯到1999年甲A联赛最后一轮的“渝沈之战”。在那场比赛中,至少有6支俱乐部被证明打假球。

中国足协对于“渝沈之战”这样严重的假球事件竟然也只作出了“消极比赛”的处理。

也许正是连“渝沈之战”这样的丑闻都能被轻描淡写,中国足球联赛中的假球、赌球开始愈演愈烈,甚至达到肆无忌惮的程度。2001年,中国足坛再次爆出同一轮多支球队联合打假球的事件,史称“甲B五鼠案”。

“甲B五鼠案”让国家有关领导震怒。中国足协对参与打假球的5家俱乐部作出了30万~80万不等的罚款,对负责人进行了严重警告,同时将替俱乐部送钱的方信终等6名球员逐出足球圈,并罚款10万元。就是这样一份处罚决定,从“甲B五鼠案”发一直锁在中国足协的抽屉里,直到8年之后才面世。

两轮足坛打假治黑下来,没有任何实质性斩获。

中国足坛第三次掀起扫黑反赌风暴后,一些圈内人士将假球、赌球泛滥的矛头对准了足球主管部门——中国足协。

2006年,有媒体记者在有证人证据的情况下找到中国足协,举报赌球案件,但结果却石沉大海。“因为足协管理缺位,才给做假球、赌球的人以可乘之机。”一位体育界人士说。

也正是考虑到中国足协在打击假球、赌球方面的“暧昧态度”,从2002年世界杯结束后,公安部等部门开始派专人关注和调查中国职业联赛的赌球、假球。

2001年5月22日的中国足协联赛工作会议,公安部派出该部治安局副局长吴明山作为代表出席。2003年8月,吴明山当选为中国足协副主席。

公安部门的强势介入,让查处赌球取得很大的突破。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开始收网。

一位知情人这样期待,“我希望更大的行动,更彻底的行动……”

这样的行动,也许不会太远了。

三、中国足球史上因“黒哨”被判刑的第一人是谁

2003年,被称为“中国第一黑哨”的龚建平,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这是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例。

姓名:龚建平

性别:男

英文名:jianpinggong

出生年月:1960.07

身高:184cm

体重:79kg

国籍:中国

籍贯:北京

项目:足球

位置:裁判

职务: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1982年开始从事裁判

2001年报批为国际裁

龚建平案

【罪名】:受贿罪

【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其中,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天津立飞的比赛前,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厦门红狮比赛前,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其利用担任裁判员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因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

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战胜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绿城门将高树春在扑到球后把沈晗带倒,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公布了那封神秘的裁判“忏悔信”。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是就是龚建平。这成了中国足坛“反黑”行动扩大化的催化剂。

●2002年1月,在被问及黑哨问题的时候,龚建平说:“今天我拒绝回答,不愿意说,不想说,你也别照了,真的,因为大家没意义,我没什么可说的。”

●2002年2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在京举行的2002年国家级裁判员研讨班上,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与2001年甲级联赛83名裁判相比,2002年入选裁判人数减少了24人,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13日,中新社报道称,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9日,龚建平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宣武区公安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龚案因证据不足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宣武区公安分局进行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2年12月24日,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2月11日,龚建平及其家属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不是原创,网上找的。我自己了解的肯定没有这么清晰这么具体,希望可以望到你。

四、中国足球为什么不找外援

不是不想找,别说卡塔尔了,就是日本也有洛佩斯,三都主这样的外来和尚,对提升球队水平确实很快。也不是没外国人想加入中国队,前陕西国力的巴西籍外援马科斯就公开表态要加入中国国籍,只是我们的国情不允许,我们的“根本”观念太强,国人不能接受一个外籍球员身批印有中国国旗的队服踢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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