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有什么用
持D级证书者,可从事青少年足球培训。
目前亚足联的等级教练员培训制度分为职业级(PRO)、A级、B级、C级四个等级,D级和E级是中国特有的级别,D级是中国足协和亚足联根据中国国情而设定的一个级别。
E级是足协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民间足球,6个级别的课程,必须从最低的E级开始,不得越级报考。并且在A级之后,还会有专业方向,如守门员教练、体能教练培训。
中国足协规定,D级证书有效期限也为四年,持有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如果在有效期内不参加继续培训或上一级别的培训课程,证书则失效。
D级教练员主要是为中小学和基层培养足球教练,报名条件相对宽松,对象一般是体育教师、体育院校毕业生、退役足球运动员和足球爱好者。获得D级证书后,才能继续考高级别的证书。
扩展资料:
中国足协改革调整方案
1、改革足协内部管理架构
为加强青训工作,在原有青少部基础上,新成立男足青训部和女足青训部,为加强对职业联赛的分级管理,拟将原有的执行局拆分为中超联赛部、中甲联赛部、中乙联赛部三个新部门,将成立法务部,严肃查处赛风赛纪问题。
2、面向社会招聘专人人才
面向国内外招一批足球竞赛、训练、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担任青训总监、竞赛主管、裁判主管等职务,并将于明年开始试行中国足协与中超俱乐部、会员协会之间互相选派工作骨干到对方进行挂职锻炼的双向人才交流培养制度。
3、对俱乐部财务监管
成立准入审查部,并引入第三方审计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俱乐部账务的审查监管力度。新赛季继续实行引援调节费制度,严厉打击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行为。
4、裁判工作改革
2018年开始,每轮联赛都有计划的邀请国外高水平裁判员来中国执法,同时选派我国优秀裁判员赴国外联赛执法,通过双向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国裁判员业务水平,推出职业裁判制度,建设一支职业裁判队伍。
5、建立健全五大青训体系
建立健全“俱乐部职业青训体系、省市体育局青训体系、城市青训体系、体教结合校园青训体系、社会青训体系”五大青训体系。
6、布局国际、国内两类青训中心
建立一批由中国足协主导、国内统一标准的青训中心和两大国际青训中心(欧洲和南美),选送国内优秀青少年球员出国训练和比赛。
7、突出青超联赛为青少年竞赛体系的核心地位
继续实施主客场赛制和单年龄段设置,推进校园足球队伍与职业U系列队伍同场竞技。各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在参加自己比赛的同时,也都要参加青超联赛。
8、深化教练员培训制度改革
下放D级教练员培训权给地方足协,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成立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扩大讲师队伍,增加培训频次。
9、完善运动员联合机制补偿与培训补偿制度
成立注册管理部,进一步严格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对拒不执行补偿政策的俱乐部依据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如可以进行罚款、扣除联赛分红、扣除联赛积分、减少转会名额、限制球队球员报名数量、取消准入资格等)。
10、推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
各俱乐部要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逐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渐实现俱乐部名称的中性化和非企业化。
11、加大扶持女足重振“铿锵玫瑰”
普及校园女足,完善青少年培养体系,改革女足职业联赛,提高女足队员的保障和待遇,加强女足国家队建设。
实施以“男足带动女足”、“男足反哺女足”的发展战略;对发展女足的职业俱乐部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以职业联赛带动女足发展。
12、2018赛季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外籍球员、U23球员出场相规定
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有1名U23球员。
外籍球员的累计上场人次,中超联赛为不得超过3人次,中甲联赛为不超过2人次,中国足协杯赛中不同级别联赛球队之间的比赛,外籍球员每场报名上场规定按低级别联赛的规定执行。
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球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视情节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
13、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
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
14、港、澳、台地区球员参加职业联赛有关规定
每个中超、中甲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报名不超过1名“港、澳、台本土球员”(守门员位置除外),其转入球员占用俱乐部当赛季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在中国足球协会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时,港、澳球员凭“回乡证”、台湾球员凭“台胞证”办理。
15、职业俱乐部训练基地
训练基地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符合标准的人工草皮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
本俱乐部一线队和各级梯队不实际使用的,不认定为俱乐部的训练基地。
16、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
2019年,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U19、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及其他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中乙俱乐部具备U17、U15、U14、U13梯队,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17、关于精英梯队联赛的有关事项
2018年中超、中甲精英联赛将分为U19联赛和U17联赛。U19、U17联赛以分站循环赛的办法进行,全年各进行5个阶段比赛,每个阶段各分为4个赛区,每赛区4队进行双循环比赛,每队全年共比赛30场。精英联赛拟定在2018年3月至11月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将同竞赛规程在2018年初下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工作会议说了啥?17条干货在这里
二、中国足协D级教练
中国足协D级教练的主要职责在于青少年足球培训,尤其是针对中小学和基层的教练培养。D级和E级是中国特有的教练级别,D级是为中国国情设定,要求从E级开始逐级学习,不得越级。持有D级证书的教练需在四年有效期内参与继续教育或更高级别课程,否则证书将失效。
足协改革中,强调了对青训工作的重视,包括成立新的青训部门,招聘专业人才,强化财务监管,提升裁判水平,构建五大青训体系,以及推动国际和国内青训中心建设。教练员培训制度也有所改革,D级教练培训权下放给地方足协,与中国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以提升教练员培训质量和频率。
此外,改革还涉及运动员管理、联赛规则、转会政策、俱乐部名称中性化、女足发展以及对外籍球员和港、澳、台球员的规定。对于训练设施,职业俱乐部被要求有标准化的训练基地,包括至少四块足球场和必要功能用房。俱乐部梯队建设也有明确要求,包括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比赛。
三、如何提升中国足球事业发展水平
第一,切实落实中国足球协会体制,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管理像全世界一样,足球运动在中国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中国足球是人们广泛参与并投入了大量资源的高度社会化的事业,其兴衰成败牵动着千千万万人们的情感,倍受全国人民的关注。中国足球事业如何发展,向何处发展,事关重大,因而不应该由体育行政部门的少数人或个别人来决策,应由所有参与者和资源投入者的各方代表共同决定。这就必须按照《体育法》的规定,落实中国足球协会的管理体制,依照章程健全完善中国足协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根据中国足协章程的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地区、全国各行业的足球协会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中国足协章程还规定,中国足协下设各级联赛、青少年、女子、裁判、技术、教练、纪律、仲裁……等等各个专项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全国足球界及相关方面的代表或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在中国足协章程和代表大会决议的基础上,在相应的工作范围内制定计划、方案或提出建议,报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这样的管理和决策将会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少数人或行政意志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使其更加实事求是,更具普遍性和代表性,更符合科学发展观,也更能调动足球界各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体育管理部门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挥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的重要作用和宏观管理的职能。这样的管理体制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足球社会化发展(包括足球资源市场化、社会化配置)的需要,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政府部门转换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要求。这样的机制不但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足球运动法制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管理的进程。这样的体制和机制是中国足球走出困境,获得新的发展的根本基础。第二,健全完善中超联赛组织,创建亚洲一流联赛中超联赛早已不像单纯的足球比赛那么简单,它涉及到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标准和建设、联赛的安排管理和运作、遍及全国许多城市的主客制赛区的组织管理和赛场安全保卫、联赛各类资源的整合维护、足球市场的开发经营、联赛财务管理、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对球迷组织的协调和服务、注册、转会、技术调研、裁判选聘和选派……等诸多事务,并需要与社会各相关方面广泛合作。不是一个中国足协联赛部就能有效管理的,必须由一个健全而完善的专门组织实施管理。而我们的中超委员会却因种种主客观因素和体制性的制约,迟迟未能真正的健全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中超联赛发展困难重重的重要原因。按照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健全和完善一个由中国足协授权全面管理中超联赛的组织,是搞好中超联赛的必然出路。将目前同样由中国足协和中超俱乐部共同组建及出资的中超委员会、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合二为一,集联赛事务与联赛经营为一体,改造成为新的具有更加广泛资源基础和职能的中超公司。在法制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的基础上,建设与现代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相关各项工作部门,完善职能和人员配置,全面和规范推进中超联赛发展,是一个合适的顺理成章的较好选择。这既符合国际足联的要求和国际职业足球发展的共同经验,也是亚足联对中超联赛组织形式的基本建议。第三,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足球活动,促进后备人才培养片面追求“早出人才”的“精英”培养方式,忽略青少年足球的普及开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使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走上了“孤家寡人”的道路。这是我国足球后备力量每况愈下的主要原因,也是对急功近利政绩观的根本否定。足球运动有益于青少年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灵活应变开发智力,培养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品质和互助友爱、团结奋斗的集体主义精神。在中小学校中,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各种各样健康有益的足球活动,并组织和健全班级、校际之间的竞赛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这其实正是我们推广青少年足球活动的本质意义。我国有几亿青少年,其中许多人都具备足球天分,但因他们没有或少有接触足球的机会,使他们的足球潜质不能被发现。随着学校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会有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足球活动中来,那些极富足球天赋的青少年必定会在绿茵场上展示出他们的才华。只要我们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加以选拔和培养,大批各具特色的天才少年就将涌现出来,极大地充实我国足球后备力量,并将为我国足球创造出光明的未来。中国足球青少年的培养必须改变思路,将“精英”式的培养,改变到普及推广中小学足球活动上来,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基础上选拔培养优秀的足球人才。“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行。”,这句普通的语言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也是如此。第四,逐步健全足球竞赛体系,推动我国足球运动全面发展过去我们常讲竞赛是杠杆,但那时所说的杠杆是指竞赛对提高竞技水平的作用。在足球运动社会化、市场化广泛发展的今天,不但可以促进竞技水平的提高,也可以促进足球运动在人才、设施、资源、市场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以英格兰为例,足球总会设有英超、英甲、英乙、英丙等四级职业联赛和英丁业余联赛,其下是分为三个大区的业余分区赛,每区包括十数家会员协会。各会员协会又在各自管理区域内组织许多不同水平和层次的业余联赛,从上到下互为升降。各种杯赛、各种各类青少年和女子足球比赛更是难以尽数。这庞大的竞赛系统,极大推动了各级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的建设,培养了无数球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大批足球比赛训练的场地和设施、无尽的足球资源应运而生,足球文化和足球市场繁荣发展,奠定了英格兰坚实而雄厚的足球基础。有人说,这是一座高大的金字塔,而我看这分明是一座足球大山。其实,在所谓欧洲五大联赛的国家,他们都有一座类似的大山。在英格兰足总及下属各会员协会注册参加各级足球比赛的运动员就达250万人之多,占英国六千万人口的4.2%。而在德国的八千万人口中,其注册并参赛的球员更是多达600余万人,占总人口的7.6%。我们缺少更加规范和完善的业余竞赛制度和注册制度,可能有许许多多的业余比赛和业余球员未能纳入注册的范围,我们说不清我国有多少球员。但是绝对与欧洲足球发达国家无法相比。我们要使中国足球能够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就必须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足球竞赛体系,不但要稳定和充实中超、中甲、中乙联赛的规模,更要建设起省市联赛、地市联赛、行业联赛、大中学联赛及各个层次的青少年联赛、中小学联赛体系。我国有13亿人口,城镇人口约近6亿,哪怕这样的体系仅仅是在城镇建设起来,有其中1‰的人口参与到足球比赛中来,我们也可以形成60万注册球员的规模,如果逐步发展到0.5%-1%的参与比例,就可以与英德等足球发达国家比肩而立。随着这一发展,我们整个足球运动的各类人才、设施、资源、市场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及规模,就可以得到极大的提升,一座中国足球发展的大山就会崛起。有了这强大的靠山,我们就会立于不败之地。第五,俱乐部与国家队立志高远,共同提高我国足球竞技水平2009年是亚冠联赛改制的第一年,其中有许多新的变化。其一,中日韩三国均将有4队参赛,澳大利亚2队参赛;其二,东亚、东南亚和澳大利亚同属东区,4个小组之内,每组都会有中日韩各一支球队,其中两个小组还会各有一支澳大利亚球队,实力之接近,比赛之艰苦前所未有;其三,小组出线名额从一支球队增加到两支球队,出线几率倍增。挑战与机遇并存。亚足联确定我国有4支中超俱乐部队参赛,这是中超联赛艰难发展的成果,也是亚足联对中超联赛的高度肯定,但中超俱乐部从未获得过亚冠联赛冠军的殊荣。我们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超越国内联赛的视野,放眼亚洲和世界,以更高的目标投入亚洲甚至世界足坛的竞争。我们希望所有参加亚冠联赛的中超球队,都能把打好亚冠联赛放到比中超联赛更优先的位置,特别是业已不止一次获得过国内联赛冠军的球队应有更高的志向。希望他们能够立足亚冠需要,充分利用国内转会和外援4+1配置的机会,促进球队优化组合,大幅提高竞争实力。在亚冠联赛中扬长避短,顽强拼搏,不但要争取小组出线,更要全力夺取亚冠联赛的桂冠,参加国际足联俱乐部杯赛,在世界足坛一展中超俱乐部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