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足球的大黑哨,都有哪些锒铛入狱了
中国足坛黑哨领刑,最高的被判7年,罚金20万。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身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获刑大约8年。他也是反赌中审判亮相的第1名黑哨,也是被宣判的第一人,与其它四不裁判相比,他的涉案金额最高,量刑也是四人中最重的。
黄俊杰认罪态度较好,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念至裁判界素有“南黄北陆”一段时,黄俊杰控制不住情绪,痛哭失声。他只是一名普通工人,通过自己勤奋的努力,成为一名国际级裁判,如今却成为阶下囚。陆俊,原足球裁判,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事实,先后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因为是昔日的金哨陆俊,声名在外,也受到许多人的关注。
犯罪嫌疑人周伟新,职务原足球裁判,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2001年至2005年间,周伟兴利用裁判职务之便,变向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49万元。这也是为谋取主持人力支持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先后进黄俊杰四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35万元,港币10万元。
嫌疑人万大雪,原足球裁判,质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事实,先后收取11次收受贿,共计人民币94万元,预计获刑8年。
这4位曾经代表中国裁判界最高水平的足球裁判,他们有着共同的命运,都是在金钱的影响下沦为黑哨,违法犯罪成为罪人。
中国四大黑哨历历在目,希望裁判们不要重蹈覆辙,为一己之私做出伤害别人伤害中国足球的事情,不要成为了中国足球的罪人。
二、马宁的黑哨事件是什么
马宁——一个颇具争议的足球名裁判
“马宁配国安横扫阿根廷”这个梗,出自足球球迷口中。许多人都刷到关于马宁的一些短视频,其中一个是球迷们在看台狂热的喊道,“马宁马宁请你吃饭”“国安配马宁,能赢阿根廷”;还有一个呢,是足球比赛开场的裁判宣誓时刻,当主持人喊到马宁的名字的时候,看台发出这样的声音“马宁!傻X!傻X!。那为什么马宁会有这样两极分化的评论呢?小编为大家细细道来。
一、中国”金哨“马宁
马宁是中国足坛多年来一名很特别的主裁判,国际裁判员,执法中超、亚冠等赛事。曾在2016年和2017年两年度获得中超最佳裁判荣誉。因为场上执法严厉敢出牌著称,马宁还被球迷送上卡牌大师的称号。他执法清晰果断,场上权威大,体现了裁判的底线和权威,即使在替补席上对判罚不满,嘴里不干净,也会被马宁递过来一张黄牌,让其冷静冷静。马宁拥有专业的裁判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这是毋庸置疑的,卡塔尔世界杯中国唯一的主裁判可不是徒有其表。能在世界杯当主裁判,定有其国人之处,所以马宁被称为中国”金哨“。
二、马宁的争议点
一些比赛中难免会出现比较模糊的判罚点,这时候观众就可能会认为裁判收了黑钱,吹黑哨。马宁执法多次比赛,因为这些争议点被骂吹黑哨。例如在山东鲁能和北京国安队的那场比赛中,做出了争议性的判罚,在主裁判和边裁都拒绝判罚格德斯犯规的情况下,马宁却执意要求主裁判看回放,认定格得斯犯规,最终直接影响比赛走势,并且导致裁判做出重大的改变,这样的作法引起轩然大波。球迷们批判马宁执法太过情绪化。马宁不仅在针对犯规行为给牌,还会因为球员嘴里不干净,辱骂、顶撞裁判给出黄牌甚至红牌,这在其他裁判身上是比较难看到的,因此一对比,就显得马宁情绪化执法。三、总结
无论是说马宁金哨也好,黑哨也好,这都是别人对马宁的看法。一个普通人行走在世间都会有好坏的评价,更何况这样一个著名裁判呢?马宁是卡塔尔世界杯唯一的中国主裁判,他的能力是优秀的。我们应该期望中国足球越来越好,不至于连越南也踢不过。
三、中国足球史上因“黒哨”被判刑的第一人是谁
2003年,被称为“中国第一黑哨”的龚建平,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这是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例。
姓名:龚建平
性别:男
英文名:jianpinggong
出生年月:1960.07
身高:184cm
体重:79kg
国籍:中国
籍贯:北京
项目:足球
位置:裁判
职务: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1982年开始从事裁判
2001年报批为国际裁
龚建平案
【罪名】:受贿罪
【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其中,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天津立飞的比赛前,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执法浙江绿城与厦门红狮比赛前,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其利用担任裁判员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因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
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战胜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绿城门将高树春在扑到球后把沈晗带倒,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公布了那封神秘的裁判“忏悔信”。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是就是龚建平。这成了中国足坛“反黑”行动扩大化的催化剂。
●2002年1月,在被问及黑哨问题的时候,龚建平说:“今天我拒绝回答,不愿意说,不想说,你也别照了,真的,因为大家没意义,我没什么可说的。”
●2002年2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在京举行的2002年国家级裁判员研讨班上,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与2001年甲级联赛83名裁判相比,2002年入选裁判人数减少了24人,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13日,中新社报道称,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9日,龚建平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宣武区公安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龚案因证据不足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宣武区公安分局进行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2年12月24日,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2月11日,龚建平及其家属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不是原创,网上找的。我自己了解的肯定没有这么清晰这么具体,希望可以望到你。